山西中阳县一段逾500年历史的明代古城墙在“修缮”中被拆旧建新,老墙砖被当作垃圾倾倒,此事再次引发一个核心追问:古城墙改造前,是否必须进行文物认定?
答案非常明确:必须进行文物认定,这是法律强制要求,也是保护历史遗存的基本底线。
一、法律明确要求:未定级文物同样受保护
《文物保护法》强制规定:即使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也必须建档管控、最小干预。住建部同样三令五申,严禁在城乡建设中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未定级”不是免责理由:法律明确,涉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任何修缮、迁移或拆除,须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中阳县城墙虽因历史损毁严重未列入第三次文物普查名录,但2023年当地已邀请专家勘察并认定其为明代夯土城墙,其历史价值已被认可。
二、事件教训:先施工后认定,遗存已不可逆损毁
“未定级”成保护真空:中阳县文旅局负责人坦言,因该段城墙“当时不作为文物”,“没进行太多关注”。这一认知导致约50米保存最好的老城墙被整体拆除,原址建起仿古门楼,拆下的老砖石被当作废弃物倾倒。
专业意见被忽视:项目开工前,县文旅局曾两次发函要求保护,省文物专家也现场勘察并提出原状加固建议,但均未被采纳。直到舆论曝光后,当地才将包含修缮后城墙在内的遗存申报为不可移动文物,国家文物局已介入调查。
三、制度保障:建立“先认定、后施工”的强制流程
文物前置审查刚性化:专家建议,凡涉及历史遗存的建设工程,必须落实文物部门的前置审查意见,杜绝专业意见悬空失效。
公众监督与普查机制:当前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正在推进,要求“应普尽普”。公众对身边历史遗存的关注与举报,也是推动保护的重要力量。吕梁市已成立调查专班,配合省文物局专家核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