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渔期间夜间电鱼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电鱼作为法律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在任何时段、任何水域都不被允许,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2026年5月1日起大幅加重了相关处罚。
一、开渔期间电鱼为何仍是违法行为
法律明确禁止电鱼:《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这一禁令不因是否处于休渔期而改变。
开渔不等于放开所有捕捞方式:开渔意味着休渔期结束,渔民可依法使用合规网具进行捕捞,但电鱼这类“绝户捕捞”手段依然被严格禁止。
携带电鱼设备即违法:新《渔业法》规定,携带电鱼等禁用装置、器具进入渔业水域的,即便未实施捕捞作业,也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二、开渔期间夜间电鱼的处罚力度
行政处罚大幅加码: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还可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
刑事追责门槛明确: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电捕鱼,无论有无渔获物,均追究刑事责任。
夜间不是“安全时段”:执法部门已开展夜间突击执法、便衣蹲守等方式,专查夜间及偏僻岸线的非法捕捞行为。
三、电鱼行为的多重危害
生态毁灭性打击:电鱼不分种类大小,直接导致大量鱼类死亡,侥幸存活的也大多丧失繁殖能力,同时破坏水中的无脊椎动物和浮游生物,严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人身安全风险极高:电鱼设备瞬间释放的电量可致人触电伤亡,操作者自身也面临严重安全隐患。
举报渠道畅通:广大市民如发现电鱼等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拨打110或政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