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宋清辉因在多个平台持续发布贬损、诋毁胖东来的言论,被法院一审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被认定侵权的核心言论
“无核心竞争力”论:2025年3月29日,宋清辉在胖东来相关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
持续贬损与人格攻击:此后又在多个平台发布“胖东来不务正业,蹭流量是一把高手,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于东来初中没毕业,我看不起这种爱作秀、迎合民粹的小老板”等言论,并使用了“无赖行径”“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激烈措辞。
传播范围广、主观恶意明显:法院审理认定,宋清辉的言论超出正常商业批评的范畴,带有明显的主观贬损和人格攻击,且其作为拥有数十万粉丝的公共人物,言论传播范围广,对胖东来的商誉造成实际损害。
二、判决结果与法律认定
判决结果: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法务部公布“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十三)”,披露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宋清辉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登报道歉。
法律依据:法院认定宋清辉持续在多个平台发布贬损、诋毁性言论,无事实依据、主观恶意明显,超出合理评论范畴,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商业诋毁并成立:除名誉权侵权外,法院亦认定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三、事件时间线与争议焦点
起因:2025年4月5日,胖东来发布侵权处理公示,将宋清辉言论列为侵权诉讼案件之一,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回应与对抗:4月7日,宋清辉回应称会积极应诉“死磕到底”,并辩称自身言论属正常批评,胖东来高额索赔形同“威胁”。
争议焦点:双方对“核心竞争力”定义存在根本分歧。宋清辉称其评价基于公开信息的主观商业分析;胖东来则以经营数据(如员工流失率1.05%、会员复购率超85%)反驳。法院最终认定其言论已逾越合理评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