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二审和解的具体经过和结果是怎样的

2026-08-18 06:55 来源:每日新闻视点

  彭宇案二审并未开庭宣判,而是以双方和解撤诉收场——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并签署保密协议,这场被舆论误读近20年的“扶人反被讹”事件至此尘埃落定。

  一、二审和解的经过与结果

  和解背景:2007年9月一审判决彭宇承担40%责任、赔偿45876.6元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和解过程:南京中院二审期间调取事发当日双方报警记录,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均记载“发生碰撞”;在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双方达成庭前和解协议。

  协议内容: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或发表言论;双方撤诉,不再执行一审民事判决。

  二、碰撞事实的证据链

  庭审承认:彭宇在第二次开庭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与老人相撞。

  警方笔录:事发当日接处警询问笔录(原件因派出所失误丢失,留存照片经办案警官确认)记录了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

  官方确认:2012年1月,南京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披露彭宇承认与徐寿兰发生碰撞;2017年最高法再次发文确认这一事实。

  三、和解引发的舆论争议

  误读根源:一审判决书中法官“常理推断”的说理方式,被媒体浓缩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并广泛传播,引发“好人蒙冤”的舆情。

  长期影响:和解协议中的保密条款使真相被封存多年,“扶人反被讹”的叙事成为公众认知主流,深刻影响社会对见义勇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