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起诉经济学家宋清辉(判决书中称“宋某某”)网络侵权一案一审落槌,法院认定其持续贬损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赔3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判决结果与涉案言论
判决内容: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发布第十三次侵权行为处理公示,披露该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结果——宋某某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登报道歉。
涉案言论:宋某某曾在胖东来相关的微博超话中评论“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后期持续在多个平台发布贬损、诋毁言论。
法律定性: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一审判决赔偿及道歉。
二、从“批评”到“侵权”的边界
言论升级:除“靠流量活着”外,宋某某还曾发表“胖东来不务正业,蹭流量是一把高手”“于东来初中没毕业,我看不起这种爱作秀的小老板”“无赖行径”“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言论。
性质判断:这些表述脱离客观评价边界,带有明显贬损与侮辱色彩,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诋毁,而非正常的批评建议。
司法指引:该案明确了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的行为边界——客观批评受法律保护,但借评价之名行诋毁之实,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案件背景与维权脉络
事件起因:2025年3月,宋清辉公开发文贬损胖东来,胖东来于4月两度发布说明,宣布将提起诉讼,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回应态度:宋清辉当时回应称将积极应诉、“死磕到底”,并称其言论属于正常批评;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则邀请质疑者实地调研考察。
维权延续:胖东来近年来持续通过法律手段打击网络侵权。此前“柴怼怼”恶意诋毁案中,最高法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判赔260万元,并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披露,2023年至2025年涉胖东来网络侵权案占比近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