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8年3孩非亲生,男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抚养费?

2026-08-18 07:20 来源:街巷浮生录

  “结婚8年3孩非亲生”案于8月17日在陕西汉中一审开庭,男方韦先生要求返还抚养费并索赔精神损失,双方就离婚及孩子抚养权达成共识,但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庭审进展

  案件背景:韦先生2018年与何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女(大女儿8岁、双胞胎刚满周岁),2026年4月韦先生自行委托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三女均非其亲生。

  司法鉴定: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于8月6日出具结论,正式排除韦先生与三名女儿的生物学亲子关系,与此前四次个人鉴定结果一致。

  庭审结果:8月17日一审开庭,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三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达成共识,但针对抚养费返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及共同债务分歧较大,法院未当庭宣判。

  二、男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抚养费

  法律定性:本案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致使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构成民事侵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男方对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婚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合理开支,同时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诉求:韦先生提出返还抚养费11.5万元、精神损失费20万元、返还彩礼10万元等共计31.5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双方争议焦点与当前状态

  女方态度:庭审中女方承认出轨,但认为自己在婚姻中没有过错,只愿意按每个孩子1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拒绝返还抚养费,理由是男方“未尽抚养义务”。

  男方回应:韦先生当庭质疑“孩子都不是我的,咋会有这种人”,并强调若女方说出三个孩子各自生父,可以放弃31万元赔偿。

  后续走向:该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审理,法庭组织调解未果后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