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早在2018年就发文要求航空公司实行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按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梯次收费,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但近期多起“天价退票费”事件表明,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较大偏差。
一、民航局阶梯费率规定的核心要求
阶梯收费原则:2018年7月,民航局发布通知,要求航空公司根据不同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设定梯次收费标准,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
禁止加价条款:严禁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或在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规定,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客票记载时间乘坐的,应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不退票款
二、当前退票乱象与监管要求
高额扣费普遍:近期典型案例中,海南冯女士误订机票1小时内退票被扣5700余元;林先生1.5万元机票提前3天退票仅退回432元,扣费比例高达97%
投诉占比突出: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机场航空公司投诉量近2.7万件,机票退改相关投诉超13000件,占比近50%,为行业首要问题
告知义务缺失:央视记者实测五家头部平台,仅一家在付款前弹出退票规则提示,其余均以小字标注;依据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经营者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须以单独告知、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
三、行业破冰与规则优化方向
东航率先调整:2026年8月6日起,东航规定当日及以后销售的国内客票,所有舱位在航班起飞前14天以上申请退票或改签,免收手续费;退改收费时间分为五个阶梯,离起飞时间越近费用越高
具备示范意义:这是国内航司首次将全舱位免费退改窗口放宽至14天,此前三大航的免费退改窗口普遍为30天,且仅适用于高价舱位
规则透明化趋势: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必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专家呼吁强制要求关键退改规则“醒目弹窗、亮明在先”,杜绝“小字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