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最终和解赔偿金额是多少?

2026-08-18 06:34 来源:社会看点集

  彭宇案最终和解赔偿金额为1万元,2008年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撤诉,替代了一审判决的4.5万余元赔偿。

  一、案件源头与一审判决

  案发经过:2006年11月20日,64岁的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公交站摔倒骨折,26岁的彭宇自称上前搀扶并垫付200元医药费,徐寿兰则指认彭宇为撞人者,起诉索赔13.6万元。

  一审结果:2007年9月,鼓楼区法院认定双方相撞但均无过错,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彭宇承担40%责任,赔偿45876.6元。

  争议焦点:警方原始询问笔录因派出所装修遗失,判决书中“常理推断”表述被媒体提炼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引发舆论哗然。

  二、二审和解与最终赔偿

  和解撤诉:2008年3月,江苏省高院院长透露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案件就此了结。

  保密协议:和解协议附带保密条款,双方不得在媒体披露案件信息或发表言论,不再执行一审判决。

  赔偿对比:从一审的45876.6元降至和解的1万元,赔偿金额大幅缩水,老人索赔从13.6万元最终仅获1万元补偿。

  三、当事人后续情况

  官方定论:2012年南京政法委书记披露,彭宇在二审期间承认与徐寿兰发生碰撞,并称接处警登记表也记载双方相撞。

  彭宇现状:和解后彭宇离开南京,辗转无锡、上海、深圳等地工作,2021年民法典“好人法”施行时转发新闻并配文“沉冤得雪”。

  徐寿兰结局:长期承受网络舆论压力,全家被迫搬离原居所,徐寿兰于2013年因骨折并发症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