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峰峻声明无强制执行力?真相是关键

2026-08-18 06:34 来源:荧屏撷录

  8月17日,时代峰峻委托律师就"伪造授权文件"发布声明,直指有主体伪造公司印章印影、冒名出具授权文件用于制作艺人应援物料,律师称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此声明虽无强制执行力,但为后续追责固化了关键证据。

  一、声明性质与法律效力边界

  声明属性:本次发布的是"律师声明"而非"律师函",两者核心区别在于律师函发往特定对象、具有催告警示作用,而律师声明面向不特定公众,主要功能是澄清事实、表明立场。

  效力本质:律师声明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要求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行动,其法律意义在于固定证据、划清责任、为后续民事诉讼或刑事报案做准备。

  证据价值:声明中明确已对相关违法事实完成证据固定,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这些经公证固定的证据将成为追责的重要依据。

  二、伪造行为的法律定性

  涉嫌罪名:律师声明指出,伪造公司印章印影并以公司名义出具"授权文件",已涉嫌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同等评价:法律上印章分为印形与印影,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印影与伪造实体印章在行为性质和危害性上具有同一性,应作同等法律评价。

  无权代理:涉事主体未经授权以时代峰峻名义出具文件,属于无权代理,且公司明确不予追认,故文件对公司不发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相关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三、民事侵权与追责路径

  肖像权与姓名权:伪造授权文件的直接目的是制作、投放含艺人肖像及姓名的应援物料,该行为未经公司和艺人授权,已构成对艺人肖像权与姓名权的侵害,公众人物身份并不意味着肖像、姓名可被随意商用。

  追责主体:如有第三方因轻信虚假授权文件而蒙受损失,应当向造假行为人索赔,无法向时代峰峻追责。

  后续行动:时代峰峻已明确"从未且绝不会就任何非官方活动或应援行为出具授权文件",并将根据事态发展,依法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民事诉讼等措施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