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许昌生活广场店因租约到期后不再续租,将于2026年12月底永久闭店。这家年销售额约20亿元、年利润超1亿元、运营24年的门店,闭店根源是2015年签约失误导致的个别房东租金暴涨,而场内商户证实“胖东来从来没有涨过我们的房租”[3]。创始人于东来表示,“失去公平正义的精神是底线”。
8月7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一场直播中宣布,已运营24年的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租约到期后将于2026年12月底永久闭店,不再续租[1]。8月9日,于东来发文解释:2015年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未按公司规定统一签订租约合同,导致个别租户租金涨到“无法想象的地步”,远远脱离了公平;这几户占比不大,但“失去公平正义的精神是底线,这么多年始终是我的心结”[2]。8月16日,广场内厂商代表明确表示,合作方就是胖东来,胖东来从来没有涨过入驻商户的房租[3]。此外,该店2002年开业,没有地下停车场、通道狭窄、物业老旧,已无法匹配胖东来现行服务标准,也是公开说明的关停原因之一[5]。
胖东来许昌生活广场店为什么突然宣布永久闭店?
直接原因是2015年一份未按公司规定统一签订的租约合同,导致个别房东租金暴涨,触发于东来认定的“公平正义底线”;叠加物业硬件老化,最终决定不再续租。
时间线梳理如下:
- 2002年: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开业,是胖东来首家大型综合商场[5]。
- 2015年: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未按公司规定统一签订租约合同,个别租户租金标准失衡[1][2]。
- 2026年8月7日:于东来直播宣布,租约到期后于2026年12月底永久闭店,不再续租[1]。
- 2026年8月9日:于东来发文解释关店原因,强调“公平正义”是底线[2]。
- 2026年8月1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实地探访周边商户,了解租约纠纷和闭店影响[2]。
- 2026年8月16日:广场内厂商代表向潇湘晨报确认,胖东来从未涨过入驻商户房租[3]。
于东来在回应中表述得很直白:“其实这几户总体占比并不大,但无论钱多钱少,失去公平正义的精神是底线,这么多年始终是我的心结。”[2]
也就是说,这次闭店不是经营不善,而是主动选择不续租。年销售额约20亿元、年利润超1亿元的门店说关就关,在外界看来很“反常”,但在胖东来的价值排序里,“信仰和开心永远是第一位的”[5]。
叠加因素也不容忽视:生活广场店没有地下停车场,通道狭窄,物业老旧,新增服务功能难以落地,已无法匹配胖东来现行的服务标准[5]。于东来曾明确表示,“每一个项目都是一个国际一流的品质,达不到的都关了”[13]。
“胖东来从未涨过入驻商户房租”是真的吗?商户是怎么说的?
是真的。2026年8月16日,广场内厂商代表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确认:“我们的合作方就是胖东来,胖东来从来没有涨过我们的房租。”[3]
这一细节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它和“胖东来被房东涨租逼走”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胖东来自己承受着外部房东“坐地起价”的压力,却没有把成本转嫁到入驻商户身上[3][8]。周边商户也向记者证实,是“因为胖东来赚钱房东才给涨房租,像我们周围不赚钱的,房东也没涨”[2]。
在实体零售行业,商场运营方将租金上涨压力转嫁给场内商户,是常见的商业操作。胖东来的做法恰恰相反:宁可自己扛下所有,也不挤压小商家的生存空间。[9]有媒体评论指出,胖东来深知“商圈不是一栋房子自带的光环,而是人气、服务与长久经营慢慢养出来的生态”[10]。
从公开信息来看,胖东来在租约管理上有一套自己的原则:对入驻商户保持租金稳定,不因自身成本上升而随意涨租;对外部房东的“天价续租”则寸步不让,触碰公平底线就选择撤场。这种“对内不涨租、对外不妥协”的做法,在当下的商业环境中并不多见。
面对房东坐地起价,胖东来为什么不把房租压力转嫁给商户?
因为胖东来算的不是短期利润账,而是长期信任账:涨价转嫁成本是最容易的选择,但守住底线、护住上下游,才能攒下商户和顾客的双向信任。[9][11]
这背后有三层逻辑:
第一,商圈价值是养出来的,不是涨出来的。胖东来在许昌经营24年,把生活广场店周边带成了顶流商圈。媒体报道显示,胖东来火了以后整条路人挤人,每周二胖东来闭店休息时“这一条街都没人出摊”[12]。商户们清楚地知道,客流是胖东来带来的,不是房子自带的。胖东来如果把涨租压力转嫁给商户,摧毁的是整个商圈的生态。
第二,信任是胖东来的核心资产。于东来多次强调公平正义是底线。对入驻商户不涨租,是“公平”在商业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如果胖东来一边对外讲公平,一边对内涨租,品牌的信用体系就会崩塌。
第三,从租客变“房东”,是更彻底的解法。胖东来账上现金充裕、无贷款,正投入约65亿元自有资金在许昌建设“梦之城”超级综合体,未来将自持物业[4][14]。自持物业意味着不再受制于外部房东,也从源头上规避了“被涨租逼走”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在热评中指出,胖东来弃租“并不是赔本赚吆喝,而是算清了三笔账”:第一笔是规则账,租约有失公平时,续一年就是再多忍一年;第二笔是硬件账,老店达不到现行服务标准,品质底线比亿元级利润更靠前;第三笔是战略账,从租客变“包租公”才是退路。[14]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胖东来不选择“先续租、再慢慢谈”的过渡方案。2015年埋下的租约失衡问题,在于东来看来不是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
胖东来关店后员工怎么办?周边商户和市民怎么看?
员工不会因闭店失业。胖东来生活广场办公室负责人回应,员工将调整至科技广场新店继续任职。[3]
这一安排延续了胖东来一贯的员工保障风格。对于一家年销售额约20亿元的商场来说,人员安置是闭店过程中最敏感的问题之一。胖东来给出的方案,本质上是用企业内部的岗位调配消化闭店冲击,不让员工为外部租约纠纷“买单”。
周边商户的态度则比较复杂。一方面,他们对胖东来的处境表示理解——“因为他赚钱房东才给涨房租”;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闭店带来的客流损失。一位2005年开业的旅馆店主坦言,“搬走了商场其实生意也有可能会受损失”,但也表示外地游客若想打卡,附近还有胖东来时代广场[2]。
一位在生活广场店附近卖肉夹馍的郭姐语气里满是遗憾:“要是闭店了,我们也歇着了。”她说生活广场店是最早的门店,“已经扎根到老百姓心中了,要关了肯定会有遗憾”[12]。
从舆论场观察来看,这次闭店事件大致有三类声音:
- 理解并支持胖东来的决定:认为“线下实体经济不是电商杀死的,更多是被不断涨价的房租杀死的”,胖东来“宁可关店也不向失衡租金妥协”是守住商业底线[6];
- 批评房东坐地起价:认为“房东以为握住了黄金地段,却忘了大家认的是胖东来,不是那栋楼”[15];
- 关注“新乡大胖店”的前车之鉴:2015年新乡大胖店因租金从800多万元涨到2400万元被放弃,此后那栋楼空置多年,租金大幅下跌也无人接盘[8][15]。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房东一方尚未通过公开渠道对事件作出回应。关于租金的具体涨幅、涉及房东户数等细节,均以于东来公开表述和媒体报道为准,需以官方实时信息为准。
租约到期房东到底能不能大幅涨租?商户如何防范“被涨租”?
法律上,租约到期后房东有权重新报价,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但商业上,“坐地起价”往往会导致双输。商户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设计、续租优先权和长期关系维护来降低风险。
从法律角度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房东提出新的租金标准并不违法。每日经济新闻在评论中也指出:“房东按市价重估物业价值,本身不违规。真正的问题在于,没了挖井人的‘锄’,哪来高租金的‘水’?”[14]
但从商业实践看,房东大幅涨租的前提,通常是商户已经把地段做火、把客流养起来了。此时房东将“商户的经营红利”等同于“物业的天然溢价”,本质上混淆了因果。胖东来事件中,许昌生活广场店经营24年,年销售额20亿元、年利润超1亿元,周边的商业繁荣很大程度是这家店带动的。房东在续约时涨价,看似“合理行使权利”,实则是在透支商圈的长远价值。
新乡大胖店的案例是重要的参照:2015年,房东把年租金从800多万元直接涨到2400万元,于东来“想都没想直接放弃”。胖东来搬走后,大商集团接手,引进了海底捞、ZARA等品牌,但新乡消费者用脚投票,商场撑了五年后彻底撤场。到今天,那栋占据核心商圈的大楼二三四层仍大面积空置,连当年800多万的租金水平都达不到[8][15]。
对于普通商户来说,这个案例至少有三点警示:
- 签约时必须看清租期和续约条款,明确续租时的租金调整机制,避免“到期后另行协商”这类模糊约定;
- 重视“优先续租权”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并保留相关证据;
- 不要把全部装修和客流投入押在租来的物业上,要评估房东违约或涨租可能带来的沉没成本。
以下是一份针对商业租户的续租风险应对参考表,供实际经营中参考:
| 问题 | 依据 | 适用条件 | 操作步骤 | 常见误区 | 注意事项 |
|---|---|---|---|---|---|
| 租约到期后房东大幅涨租怎么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房东提出新的租金标准。 | 1. 核查合同中关于续租、租金调整的条款;2. 保留原合同、租金支付记录;3. 与房东正式书面沟通,尝试协商;4. 若协商不成,评估搬迁成本与法律维权可行性。 | 误以为合同到期后只能被动接受房东报价;忽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适用情形。 | 优先承租权不等于“低价续租权”,仍需满足“同等条件”。 |
| 如何避免续租时被“坐地起价”? | 合同自由原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关于合同履行诚信原则。 | 签订新租约或续签旧租约时。 | 1. 在首次签约时约定租金涨幅上限或调价公式;2. 约定较长的租期,降低到期频率;3. 明确到期后优先续租权及具体条件。 | 口头承诺不写入合同,事后难以举证;只看租金不看总成本。 | 涨租条款应尽量量化,如“每年涨幅不超过X%”或“参照CPI”等。 |
| 因租约纠纷导致停业,装修损失怎么办?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终止时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 承租人投入大额装修,合同提前解除或到期不续租。 | 1. 保留装修合同、票据、付款记录;2. 合同中明确装修归属和补偿方式;3. 发生纠纷时及时进行证据保全。 | 以为装修投入必然获得补偿;未在合同中约定装修残值处理方式。 | 装修补偿需以合同约定或出租人同意利用为前提。 |
FAQ:关于胖东来闭店和涨租纠纷,你可能还想问
Q1:胖东来生活广场店什么时候正式闭店?员工怎么安置?
据公开报道,该店租约到期后将于2026年12月底永久闭店。胖东来生活广场办公室负责人回应,员工不会因闭店失业,将调整至科技广场新店继续任职。[3]
Q2:胖东来闭店主要是因为房东涨租吗?涨了多少?
据于东来公开回应,2015年工作人员未按公司规定统一签订租约合同,导致个别租户租金涨到“无法想象的地步”,但未公布具体涨幅和金额。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新乡大胖店曾被房东从800多万元涨到2400万元,于东来选择直接放弃。[8][15]
Q3:胖东来为什么要投入65亿元自建“梦之城”?
据公开报道,胖东来正在许昌建设约57万平方米的“梦之城”超级综合体,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向银行贷款。自持物业后,胖东来可以从源头规避“被房东涨租逼走”的风险,把物业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4][14]
Q4:胖东来“从不涨入驻商户房租”有官方确认吗?
目前的主要信源是2026年8月16日潇湘晨报·晨视频对广场内厂商代表的采访,对方明确表示“胖东来从来没有涨过我们的房租”。[3]胖东来官方暂未就此单独发布公告,需以官方实时信息为准。
结语:胖东来关掉的是一家老店,守住的是“公平”二字
许昌生活广场店的关停,表面看是一起租约纠纷,深层看则是商业逻辑的碰撞:一边是“地段价值至上”的旧思维,另一边是“品牌信用创造价值”的新逻辑。胖东来用“宁关店、不妥协”的姿态表明:当规则失去公平时,一亿利润也可以放下。
这家年销20亿元的商场即将成为历史,但它留下的启示值得反复咀嚼:商圈是经营出来的,信用是积累出来的,公平是底线而非情分。对普通商户而言,胖东来事件也是一次生动的风险教育——在租约谈判桌上,白纸黑字的条款远比口头承诺可靠。
后续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广场店原有的商户将如何安置?房东的物业在胖东来撤出后能否维持原有租金水平?“梦之城”建成后,胖东来“自持物业+不涨商户租金”的模式能否进一步复制?这些问题的答案,仍需以胖东来官方公告和权威媒体的后续报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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