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按月拿工资,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合作?

2026-08-18 22:17 来源:新浪乐迷公社

  为演员张俪工作了十年的修图剪辑师“小新”近日公开维权,称被辞退后遭拖欠工资并索赔约26万元,而张俪工作室发声明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争议的核心正是“居家办公、按月拿工资”究竟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合作。

  一、双方争议焦点与索赔构成

  工作背景:修图师“小新”自述2016年9月起为张俪提供修图服务,2019年增加视频剪辑工作,居家办公不坐班,按月领取固定工资1.5万元,入职三个月后缴纳社保公积金。

  索赔诉求:总额约26万元,包括N+1辞退补偿(按10年工龄)、两年未休年假折现、7月拖欠工资,并声明已放弃追索加班费和社保差额。

  工作室回应:张俪工作室8月17日声明称,张俪作为自然人与该剪辑师不构成劳动关系,争议实为剪辑师与合作的直播公司之间的纠纷,已委托律师对侵权内容取证。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合作的认定标准

  从属性判断:法律上判断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人格从属性”——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考勤与工作安排,而非单纯看报酬发放方式。

  本案特征:修图师按月领取固定工资、由张俪本人日常安排工作内容、社保由关联公司缴纳且辗转切割,岗位和工作内容十年未实质变化,这些均指向事实劳动关系的可能。

  争议空间:工作室主张按项目灵活调整、不坐班、时间自由,故更接近劳务合作;公司方在沟通过程中也曾改口称“更接近劳务关系”。

  三、当前进展与法律路径

  协商中断:张俪方仅认可N+1赔偿约16.5万元,拒绝加班费与年假补偿,7月工资以“未安排项目”为由未付,后续沟通陷入停滞。

  维权建议:双方说法各有依据,最终需由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据用工事实认定;劳动者应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工资发放截图、社保记录等证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