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一纸判决,让五年前恒大汽车定增中的一笔“过桥借款”浮出水面——东北富二代王开国一方不仅42亿元投资近乎清零,其关联离岸公司还被判需偿还近60亿港元本息,原因是法院认定所谓“口头免债协议”缺乏法律效力。
一、书面合同与资金交割构成真实债权
合同要件完整:恒大旗下国雄控股与盈佳国际置业于2021年3月签订50亿港元借款协议,约定两年免息、逾期按4%计息,资金于4月分三笔足额交割。
法院认定:主审法官陈静芬指出,案中存在书面签署且资金足额交割的借款合同,构成真实债权;仅凭事后单方声称的口头约定,无法否定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关键动作:2025年5月,恒大清盘人依据合同正式发函要求偿还本息近60亿港元,盈佳拒绝后反申请禁制令,被法院驳回。
二、口头附属协议被认定“近期捏造”
抗辩多次改口:盈佳庭审中先是称借款属虚假交易,继而改口称存在特殊资金安排,最后抛出“免于强制执行的口头附属协议”。
举证不足:法院认定盈佳无法说明口头协议签署地点与参与人,拿不出同期邮件佐证,借款到期后亦从未提及,声明函存在事后补做痕迹。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6条,虚假意思表示行为无效,但隐藏法律关系须有实质证据支撑;空口主张不构成有效抗辩。
三、清盘程序下的债权认定逻辑
清盘人立场:2024年1月香港高等法院下达中国恒大清盘令后,清盘人接管合同档案,旧管理层口头默契对清盘人不具约束力。
判决影响:2026年8月7日判决落地,恒大清盘人可正式启动针对盈佳的清盘程序,追索近60亿港元债权。
风险提示:盈佳为离岸壳公司,名下实际资产不明,最终能否足额追回仍未知;此案亦警示大额交易中口头承诺在破产清算面前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