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陕西西咸新区"反抗暴力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法院认定当事人张恒在遭遇十余名持械人员非法破门强拆时的反击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判决无罪并驳回死者家属全部民事索赔,这是全国首例在强拆致死案件中认定防卫者无罪的生效判例。


一、法院认定的核心裁判逻辑
不法侵害前提:十余名人员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于清晨6时驾驶轮式破碎机破坏院门、房门,持防暴叉等器械闯入住宅,属于正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
防卫限度判断:法院认为不能以事后理性人标准苛求防卫人——在密闭昏暗空间内,二人面对十余名持械人员,力量悬殊,要求精准控制反击力度既不现实也不客观
主观防卫意图:张恒持自制长矛反击的目的是阻止违法强拆人员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具有明确防卫意图
二、判决的突破与意义
首例示范效应:律师称其为全国首个同类判例,在拆迁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驳斥"谁死谁有理":法院同时驳回死者家属260万元民事索赔请求,明确不法侵害者自陷风险需自负其责
附带追责:参与非法强拆的10名人员此前已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缓刑至两年有期徒刑
三、法律适用的基准坐标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判决践行《刑法》第二十条及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精神
情境主义回归:本案先例表明,防卫限度应立足防卫人所处真实场景,而非脱离现场做静态比例衡量
权利边界警示:正当防卫认定仍严格,需同时满足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在进行、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等要件,并非鼓励私力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