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猝死,家属索赔27万,法院:已尽救助义务

2026-08-19 13:51 来源:人间尘间录

  广西一男子凌晨摔倒后因心源性猝死离世,其同居女友在事发1分钟内拨打120急救电话,却仍被家属起诉索赔27万余元,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一、事件经过与核心事实

  事发经过:2025年2月20日凌晨3时40分许,离异男子李某起床准备出摊卖猪肉时突然摔倒、意识不清,同居女友张某于3时41分(即1分钟后)拨打120急救电话。

  施救过程:张某随后于3时49分联系李某妹妹到现场协助引导救护车;凌晨4时医院抵达,李某经抢救无效于4时32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死因认定:《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推断,李某的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二、家属索赔与法院判决

  索赔主张:李某亲属诉至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主张张某明知李某患有高血压却未尽看护义务,要求其承担30%责任,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法院认定: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不具备专业救护能力,事发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呼叫亲友协助,已尽到同居人员的一般救助义务,对李某死亡不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三、判决意义与法律边界

  责任界定:同居关系中的道义帮扶不等于法律上的强制监护责任,成年人首先应对自身健康负责。

  证据规则:家属未在合理时间内申请尸检或鉴定,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张某行为与李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社会导向:该判决明确了善意救助行为受法律保护,有助于消除公众施救顾虑,鼓励更多人及时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