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被结婚”事件当事人如何维权?

2026-08-20 06:30 来源:市井观察记

  近日,一则“女子突然多出个老公”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当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婚姻登记记录中凭空多出一位陌生“丈夫”,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类似“被结婚”事件并非孤例,受害者往往在办理离婚、购房贷款等人生关键节点才惊觉身份被冒用,陷入维权困境。

  一、核心案例:离婚受阻牵出三段冒名婚姻

  事件原委:曾女士2024年5月与丈夫办理离婚时,被民政局告知名下竟有四段婚姻登记记录,除与丈夫登记的一段外,另有2006年3月至9月期间在江苏如东、江西两地登记的三段婚姻。

  身份盗用:经检察机关与警方核查,这三段婚姻均为贵州籍女子童某冒用曾女士身份信息办理,曾女士对此毫不知情,且从未去过登记地。

  最终结果: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成功撤销三段虚假婚姻记录,帮曾女士恢复清白。

  二、法律定性:冒名登记属于虚假婚姻

  法律性质:冒名婚姻登记缺乏真实意思表示,属于虚假登记,不构成有效婚姻关系,应当予以纠正。

  权益侵害:此类行为不仅侵犯当事人姓名权和婚姻自主权,还可能导致购房、贷款、再婚等涉及个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受阻。

  制度背景:此类问题与早期婚姻登记纸质档案管理不规范、跨省信息不互通、身份核验手段落后密切相关。

  三、维权路径:三条法定救济渠道

  行政途径:向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撤销申请,提供身份证明、笔迹鉴定、人脸比对等证据,民政部门核实后可依法撤销登记。

  司法途径: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这是最传统的救济方式。

  检察监督: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可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比行政诉讼程序更简便、周期更短。202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四、日常防范:主动核查与信息保护

  定期自查:通过“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查询”等官方渠道或前往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定期核查本人婚姻登记记录,及早发现异常。

  妥善保管证件:身份证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并留存凭证,切勿随意将身份证原件交由他人使用。

  及时报警: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存在被冒用风险,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