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暴力强拆致死案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2026-08-20 06:31 来源:市井观察记

  一、判决核心:符合正当防卫全部法定要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十余名人员无合法手续,清晨驾驶轮式破碎机破坏院门、房门,持防暴叉等器械强行闯入住宅,属刑法意义上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防卫意图正当:张恒反击是为保护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与住宅财产安全,而非蓄意报复

  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法院立足防卫人视角,认定在密闭昏暗、力量悬殊的紧急情境下,苛求当事人精准控制防卫强度既不现实也不客观

  

  二、判决依据:法律条文与司法理念双重支撑

  直接法律依据:法院依照《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作出无罪判决并驳回民事索赔

  打破“唯结果论”惯性:判决未因造成死亡结果即认定防卫过当,而是综合评估双方人数、装备、事发时间与环境等整体情境

  践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该判决明确非法强拆即不法侵害,公民住宅不受非法暴力侵扰,司法不站在入侵者一边

  

  三、案件关联追责:强拆方已先行获刑

  强拆人员全部被追责:2025年1月,秦都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10名强拆人员有期徒刑二年至缓刑不等

  形成完整司法闭环:不法侵害者受到刑事惩处,防卫者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是非曲直清晰分明

  警示意义明确:合法征收须依程序推进,暴力非法强拆必须承担全部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