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演员拍危险动作时片方是否应提供保险保障?

2026-08-20 06:40 来源:新作搜罗

  惠英红早年拍戏从四楼跳下、膝盖裂开仍坚持不用替身,因动作过于危险被保险公司拒保,这一话题如今再次引发公众对“高危动作演员谁来保障”的讨论。

  一、惠英红“拿命拍戏”为何被拒保

  高危动作常态:惠英红入行初期正值香港动作片黄金期,跳楼、撞车等镜头常无专业保护,她曾从四楼跃下导致膝盖裂开仍继续拍摄。

  保险公司评估逻辑:商业保险以“风险可量化”为前提,动作演员长期处于高风险环境,出险概率远超普通职业,核保时往往被列为“拒保职业”。

  行业常态而非个例:与惠英红同期,成龙、洪金宝等动作演员同样面临“无人敢保”的困境,用命拍戏曾是行业普遍现象。

  二、危险动作拍摄的责任归属

  片方的安全保障义务:按行业规范,片方对演员人身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应提供专业武术指导、护具及应急预案,而非仅依赖演员个人冒险。

  保险与安全是两套体系:保险是事后补偿机制,片方须为演员投保意外险;而事前防护(如吊威亚检测、动作预演)属于片方安全管理责任,二者缺一不可。

  行业自律推进:香港动作特技演员公会长期推动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危险镜头重复次数、强制购买保险等,逐步改善“用命换镜头”的旧习。

  三、从“拒保”到“制度兜底”的现实路径

  分级投保机制:行业可依据动作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等级,由片方为高危镜头单独购买高额特技保险,弥补常规保单的覆盖缺口。

  个人保障补充:演员亦可通过成立个人工作室、购买商业年金等方式建立长期风险缓冲,避免因一次受伤断送职业生涯。

  行业呼声与改进:近年来业内持续呼吁将“演员安全保障”写入制片合同,明确片方未投保即不得开拍高危镜头,让“买不了保险”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