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在湘潭开庭,哥哥唐时达当庭指控弟弟在举报过程中涉嫌行贿,弟弟则断然否认并斥之为“人格侮辱”。
一、哥哥顶替弟弟学籍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层面不构成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罪是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本案顶替行为发生在2001年,依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不能直接适用该罪名追究刑责。
民事与行政层面构成违法侵权:冒用他人姓名、高考录取资格就读高校,直接侵害当事人姓名权与受教育权,属于严重侵权违法行为。湘潭大学于2018年、2025年两次以“冒名顶替入学”为由撤销哥哥本科学历,北京公安也因其弄虚作假注销其户籍。
曾被终审认定冒用身份: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哥哥存在冒用身份事实,北京户口属非法落户应予注销,该判决至今有效、未被推翻。

二、庭审焦点:事实认定与程序之争
哥哥坚决否认顶替:庭审中唐时达坚称从未冒名顶替,质疑湘潭大学两份“自认材料”均无本人签字,称校方“完全在编造”。
弟弟当庭质问小名:弟弟唐一达称哥哥曾用名“潘涛”,当庭质问其小名为何叫“涛涛”,并称此事对自己影响是颠覆性的,必须有个交代。
校方主张证据确凿:湘潭大学提交学籍档案、亲友证言等多项证据,认为被诉撤销决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三、行贿指控与当前进展
哥哥提交聊天记录:唐时达当庭出示弟弟与表姐聊天记录,指其举报时曾向教育系统官员送“十条和天下香烟”等。
弟弟否认并解释:唐一达查看原始载体后当庭否认,庭后回应称“这是和表姐吹牛,吓唬他们的”。
案件待择期宣判:庭审持续约13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