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星照片合成AI吻戏的行为已明确踩中法律红线,无论是否商用,均涉嫌侵犯肖像权。
一、法律定性:未经同意合成即侵权
肖像权红线: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民法典》规定,利用AI技术“换脸”合成亲密画面,属于对肖像权的直接侵犯,即便不用于盈利,只要制作并公开传播即构成侵权。
名誉权风险:若合成内容丑化、污损他人形象,或让公众产生误解,还可能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明文禁止:《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不得利用AI生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须取得被编辑主体的单独同意。
二、责任认定:制作、传播、平台均有责
制作方责任:直接用明星照片合成吻戏的博主或团队是首要责任人,无论是否标注“AI生成”,均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平台审核责任:短视频平台若对明显侵权的AI合成内容未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目前部分平台已对尺度较大的AI吻戏片段打码或限流,正是审核趋严的体现。
商用加重责任:若将侵权内容用于引流、带货或付费观看,因具备商业目的,赔偿金额可能显著提高。
三、争议边界:娱乐创作并非免责金牌
“二创”不豁免:有观点认为粉丝用偶像照片做“CP向”AI吻戏只是娱乐,但法律上“非营利”不等于“不侵权”,明星本人有权要求删除并索赔。
平台两难:目前AI吻戏尺度缺乏统一审核标准,真人影视有成熟分级,AI生成内容却常“尺度失控”,部分未删减版本甚至转至私域传播,加剧治理难度。
维权路径:被侵权方可向平台投诉下架,或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恶劣的,还可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