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产留给妻儿,遗嘱有效为何弟弟仅得30%?

2026-08-20 06:05 来源:每日新闻观察

  广西柳州一男子重病期间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铺面全部留给弟弟而未给妻儿,法院确认遗嘱真实有效,但最终判决弟弟仅继承30%份额,其余由妻子和残疾儿子分得,引发广泛争议。

  一、事件核心与法院判决

  遗嘱内容:广西柳州男子伍州于2023年9月27日订立自书遗嘱,将柳北区盛庭苑房屋、宝莲新都铺面及架空层全部留给弟弟伍峰继承,妻子罗美与两个儿子完全不知情。

  法院认定:一审法院确认遗嘱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内容真实有效;但伍州立遗嘱后自行变卖铺面,视为撤回该部分遗嘱内容。

  最终分割:法院重新划分财产权益,罗美占50%,弟弟伍峰继承30%,大儿子伍大(智力二级残疾)继承20%;变卖铺面余款32.69万元按法定继承分割,罗美分得65%、大儿子20%、小儿子15%。

  二、法律调整的两大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限制:遗嘱涉及的房产、铺面均为夫妻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伍州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无权单方面处置妻子的份额。

  必留份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大儿子伍大智力残疾二级,符合该情形,必须预留相应份额。

  三、双方立场与争议焦点

  弟弟说法:伍峰表示,哥哥确诊癌症仅一个月,嫂子就提出离婚,两个侄儿与嫂子态度一致对哥哥不管不顾,哥哥是彻底心寒才立此遗嘱;自己十多年来贴身照料,花费超70万元。

  妻子反驳:罗美否认疏于照料,称2017年后丈夫对孩子存在家暴行为,一家人被迫搬离;她质疑丈夫立遗嘱时意识不清,遗嘱是受弟弟和姐姐裹挟订立的。

  当前状态:二审维持原判后,双方均申请再审被驳回,罗美计划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伍峰表示“奉陪到底”,纠纷仍未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