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重病期间立下遗嘱,将房产和铺面全部留给弟弟,妻儿分文未得,引发了一场持续两年的叔嫂财产争夺战,法院最终将弟弟的继承份额调整至30%。
一、事件经过与遗嘱内容
案件当事人:伍州(化名)与妻子罗美(化名)1987年结婚,育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智力残疾等级为二级
遗嘱订立:2023年9月27日,伍州重病期间立下自书遗嘱,明确盛庭苑房产、宝莲新都铺面及架空层份额全部由弟弟伍峰继承
关键细节:遗嘱载明“妻儿对我不管不顾、没有人照顾我,本人精神正常、头脑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双方立场与矛盾焦点
妻儿主张:罗美称遗嘱系被伍峰及姐姐裹挟下订立,“天下哪有这么狠心的父亲”;并表示伍州自2010年起常年患病,自己一直有照料,2017年后因丈夫家暴才搬离
弟弟说法:伍峰称哥哥确诊癌症仅一个月,嫂子就提出离婚试图保全财产;两个侄儿与嫂子对哥哥不管不顾,“他是彻底心寒了”
照料争议:伍峰自称十多年来贴身照料哥哥,花费70多万元,但法院仅认定4.5万元垫付医疗费;罗美否认疏于照料,并保留部分支付治疗费凭证
三、法院判决与执行结果
遗嘱效力:法院认定遗嘱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内容真实有效
部分撤回:伍州立遗嘱后变卖铺面,该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铺面出售款32.69万元按法定继承分割——罗美分得65%、大儿子20%、小儿子15%
份额调整: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属性及大儿子残疾情况,法院将伍峰继承份额统一调整至30%,罗美占50%,大儿子伍大占20%
后续进展: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两人申请再审被驳回,罗美计划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伍峰表示“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