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脉络与官方定调:座位使用权归购票人
事件还原:8月18日,两名未成年女孩乘车时持有三张硬座票,将中间座位用于堆放零食。一名无座女乘客希望坐下休息,协商未果后找来列车员调解,列车员核验车票后表示“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官方回应:12306客服明确,正常情况下1人限购1张同车次票,需看该座位车票是否在本人名下;若在本人名下,则由本人依据意愿协商处理。乘客购买了几张票,这些票都属于购票者范畴,他人使用须征得本人同意。
规则本质:购票即与铁路方建立运输合同关系,座位使用权随车票归属购票人,用于坐人还是放物,属于合法支配范畴,与“霸座”有本质区别。
二、关于“规定是否合理”的争议:法与情如何平衡
权利派观点:花钱购票即获得对应座位的完整使用权,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道德绑架不应凌驾于契约规则之上。无座票全称“无固定座位票”,仅保证送达不保证有座,临时就座遇持票人主张权利时必须让出。
公序派质疑:火车票兼具公益属性,普速列车票价受国家管控而非供需决定。多人购票闲置放零食,客观上挤占了高峰期的稀缺运力,合法但未必合情——这是争议的真正焦点。
客观分析:规则层面12306回应符合现行实名制购票与运输合同逻辑;但“有权这么做”不等于“有必要这么做”,满载列车上用空位堆零食,确实少了公共空间的善意。
三、后续思考:制度细化比争吵更重要
应厘清规则边界:现行制度对“购票人未上车、座位是否即时释放”“多人连座购票是否受限”等情形并无明确细则,导致现场靠协商、事后靠热搜解决。
不建议极端解读:不能因个别现象否定多购票的合法场景(如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票、携带大件行李等),也不宜将“让不让”上升为道德审判。
理性建议:铁路部门可进一步明确“已检票未上车”座位的回收流程、限制单人多票与实际乘车的匹配度,用清晰的规则跑在争议前面,让乘客不必在“本分”和“情分”中二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