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靠近黄河等野外水域,监护人应做好哪些防范?

2026-08-20 22:38 来源:时事新观察

  山东菏泽3岁8个月女童墨墨被离异父亲带往黄河大堤后双双失联,其父遗体已在约40公里外被找到,而孩子至今下落不明,行车记录仪中“去找爷爷”的录音让这起事件更显沉重。

  一、监护责任是带孩子靠近野外水域的第一道防线

  法律底线不容模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父母首要义务是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不得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监护人若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

  情绪状态必须前置评估:带孩子到黄河、水库、野河等危险水域前,监护人需先自问心理状态是否平稳。此次事件中,孩子母亲反映前夫接走孩子时“并无异常”,但行车记录仪却记录下令人不安的对话——成年人情绪崩溃往往藏在平静外表之下,旁人难以察觉。

  监护权不是支配权:婚姻破裂、生活受挫等成年人的困境,绝不能转嫁到孩子身上。孩子是独立生命个体,任何成年人都无权替其决定生死,更不应将其带入危险处境。

  

  二、实地靠近水域必须落实的具体防范动作

  全程保持“一臂之内”:野外水域水情复杂,黄河等河流暗流凶险、水下暗坑淤泥遍布,即便水性好的人也难以自救。带孩子在水边时,视线一秒都不能离开,伸手可及的距离是最基本的安全线。

  严格识别危险区域:远离无护栏、无监控、无人管理的野河段、滩涂和漫水桥。正规景区尚有安全设施,野外的河堤、泄洪渠、峡谷低洼处,水位可能因上游降雨在短时间内暴涨,必须主动规避。

  杜绝“手拉手”救援:发现有人落水时,切勿盲目手拉手结“人链”施救——水流冲击力大,握力有限,一旦有人手滑或脚底打滑,岸上的人也会被拖下水。正确做法是叫人、报警、寻找竹竿、救生圈、绳子等工具抛向落水者。

  三、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应对与事后补救

  黄金避险法则:宁守车内,不踏流水:若车辆被困水中,静水区域车辆可提供物理屏障与空气储备,而流动洪水哪怕仅没膝,冲击力也足以掀翻车辆。保持冷静、固守待援往往是最安全的选择。

  主动沟通与求助机制:离异家庭探视接送孩子时,若察觉对方情绪严重不稳定、有极端倾向,直接抚养一方有权拒绝本次探望,优先保障孩子安全;学校、村居委会等发现未成年人面临危险,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应及时报警求助。

  日常安全意识培养:带孩子到水边前,可事先约定安全规则,教孩子认识警示标识,不靠近水线、不擅自下水。家长自身也应掌握基础自救知识,如“三秒测试法”(将手伸入水流,若三秒内无法站稳即为危险区),避免因常识空白酿成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