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以“借死不借生”的风俗为由,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要求租客签署禁止在家坐月子的补充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无效,租客有权拒绝签署。
一、补充协议法律定性:无权单方增设限制
法律无禁止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禁止租客在出租房内怀孕、生产或坐月子,生育属于正常生活范畴。
无权单方加码:租赁合同签订后,房东单方面提出补充协议,额外增加租客义务、限制其正常使用房屋权利,属于单方变更合同,租客有权拒绝签署。
条款效力存疑:即便合同事先写明“禁止生产坐月子”,此类限制女性生育权、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依法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案件事实与处理结果:南京房东违约赔偿
事件经过:今年7月,南京王女士夫妇通过中介租房,租期一年,已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8月1日正式入住。
矛盾激化:入住没几天,房东上门维修发现王女士怀孕,以“借死不借生”风俗要求一周内搬走;经社区调解虽同意续租,但出具《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禁止屋内生产坐月子、留宿月嫂,并要求预产期前30日报备月子中心订单。
最终结果:王女士已重新找到住房,原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
三、租客应对建议:留痕优先、依法维权
拒绝签署:对不合理的补充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固定证据:保留原合同、租金押金凭证、房东要求搬离的录音或聊天记录及搬家票据。
维权路径:可向社区、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或向住建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剩余租金并主张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