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女医生案反转:男针灸师判三年,家属申诉被驳

2026-08-21 15:32 来源:时事新观察

  浙江湖州一名60岁针灸师老李,以“针灸调理发育”为名将刚入职的18岁女护士小张诱至家中实施侵害,法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目前家属申诉已被检察院驳回,但仍在坚持申诉。

  一、案件经过与司法判决

  案情焦点:2023年8月,18岁卫校毕业生小张入职湖州一家门诊部,被安排到60岁老李所在的中医针灸科担任护士。入职不足一个月,老李以胸部“发育不好、可通过针灸调理”为由,将小张约至家中,此前还曾以搭脉、看手相、身体“检测”等名义实施不当接触。

  判决结果:2024年4月16日,湖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老李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老李提起上诉后,同年7月26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诉进展:老李及家属坚持无罪申诉,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支持申诉的决定,家属表示将继续申诉。事发后,小张被确诊患有重度抑郁症,一审时未提出赔偿,只希望老李受到法律惩处。

  二、案件争议焦点

  “自愿”与“违背意志”之争:老李辩称双方自愿,未看到小张哭泣,不存在暴力胁迫;但判决书记载,小张用手推、双脚挣扎,明确说不要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哭泣。小张未呼救,是因觉得与“爷爷级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很丢人。

  关键证据链:监控视频显示小张离开时擦眼睛、抹泪,网约车司机证实她“眼睛是红的,有哭过的痕迹”,全程只说了一句“师傅,快点”;事后老李微信转账600元留言“收下坐车用”,小张未收取。

  专业规范缺失:小张男友田某指出,医院临床共识中,男医师实施妇科私密部位查体应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陪同,不能单独操作。

  三、事件警示与专业反思

  职场新人保护:刚毕业的年轻从业者进入陌生职场环境,对资深同事易产生信任依赖,需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

  医疗操作规范:本案凸显针灸等中医诊疗中隐私部位检查的操作规范问题,相关机构应明确异性医师查体的陪同要求与操作边界。

  法治震慑效果:二审维持原判、检察院驳回申诉,体现了司法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