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城中村租客晒出“月租600元、电费400元”的账单引发热议,租客为省钱每晚只敢开两小时空调,而房东收取的电价高达1.3至1.5元/度,已明显超过当地居民阶梯电价最高档与政策上限,属于违规加价行为。
一、电价远超法定上限,违规加价有据可查
官方定价对比:佛山居民夏季阶梯电价一档为0.59元/度,最高第三档仅为0.89元/度,而涉事出租屋普遍按1.3元至1.5元/度收取,是官方最高限价的近1.5倍至1.7倍。
水费同样离谱:涉事区域水费普遍在5元至7元/吨,而佛山各区阶梯综合水费约在1.85元至5.78元/吨区间。
法律定性:根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广东省发改委2018年通知明确,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加收电价方式解决损耗费用。
二、“转供电”成加价温床,损耗公摊属违法包装
运作模式:城中村整栋楼仅一块供电局总电表,房东自行安装分表向租客收费,以“整栋楼阶梯电价高”“线路损耗”“公共用电分摊”为由抬高单价。
政策红线:广东规定,共用设施损耗及用电费用应优先通过租金、物业费协商解决,即使分摊也只能按电量比例分摊,不得直接抬高终端电价。
现实悖论:房东常以“全村都这个价”“嫌贵可以搬走”回应质疑,租客因搬家成本高、议价能力弱而被迫接受。
三、整治已在进行,维权路径逐渐清晰
执法进展:佛山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水电气专项整治立案11宗、罚没11.33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21.8万元;广州累计查处近3000宗水电加价案,挽回损失超5700万元。
投诉渠道:租客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热线或12398电力监管热线举报投诉。
证据留存:保留租赁合同、电费转账记录、收据、电表照片及沟通记录,作为维权凭证,查实后房东需全额退还多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