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对LV未来商标维权有何影响?

2026-08-21 16:39 来源:风尚风向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一审驳回LV(路易威登)全部诉讼请求,明确认定其主张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是中国千年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无权独占垄断,这一判决为LV未来在华商标维权划出了清晰的法律红线。

  一、判决核心:传统纹样不可垄断,商标保护边界被明确限缩

  司法定性:法院认定,涉案四瓣花纹原型源自唐代宝相花、汉代柿蒂纹,属于流传千年的传统公共纹样,不属于LV单独专属的设计元素。

  保护范围:LV受法律保护的是“LV字母+四叶花”组合标识,单独的四叶花基础图形不具备独立品牌独占属性。

  裁判标尺:单纯的传统公共纹样,任何单一品牌不能独占垄断,此判决确立重要司法标尺。

  二、对LV商标维权策略的直接影响

  维权边界收窄:此前LV五年内在华发起1691起商标诉讼,涉及大量使用四叶花、宝相花图案的小微商户,此次判决相当于从司法层面叫停“过度维权”。

  策略被迫调整:LV后续维权将更强调“字母+花纹”完整组合的独创性,而难以再对单一花卉图案主张排他权利。

  国内外判例统一:欧盟、美国、日本等地早前均曾认定棋盘格、四瓣花为公有装饰纹样,本次中国法院判决与国际司法实践趋同。

  三、对国内文创行业与品牌竞争格局的影响

  行业松绑:此前大量国风设计师、非遗从业者因使用宝相花等传统元素频繁收到律师函,本判决为正当使用公共传统纹样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明确:新修订的《商标法》强化诚信原则,明确注册商标中含有的通用图形等要素,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文化自信回归:判决回应了公众对“租借外来品牌垄断中国传统文化”的担忧,本土品牌可安心深耕传统美学元素的现代化转化。

  这场判决的真正价值在于厘清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文化资源之间的边界——品牌可以保护自己的原创设计组合,但不能把老祖宗流传千年的纹样据为己有。正如人民日报所评:“商标注册不得使公共文化资源被彻底私有化、专属化”。对LV而言,未来维权需在“保护原创”与“尊重公有领域”之间找到更精准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