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中村房东电价1.3元/度是否合法?

2026-08-21 16:53 来源:新闻广角镜

  佛山城中村房东按1.3元/度收取电费属于违规加价,佛山居民夏季阶梯电价一档仅0.59元/度,三档0.89元/度,1.3元/度已接近最高档的1.5倍。

  一、事件概况:月租600元,电费却要400元

  个案背景:佛山禅城石湾塘头村租客张先生月租600多元,水费5元/吨、电费1.3元/度,每月水电费三四百元,酷暑时节每晚只敢开两小时空调。

  普遍现象:南海桂城夏西村电费1.5元/度,顺德大良新安村水费7元/吨、电费1.3元/度,城中村水电加价现象在佛山多个镇街普遍存在。

  租客处境:有租客直言“晚上热醒都不敢整夜开空调”,部分人只能靠小风扇纳凉度日。

  二、法律定性:1.3元/度明显违法

  政策依据:佛山居民夏季用电阶梯价一档0.59元/度、三档0.89元/度,1.3元/度远超最高档标准。

  转供电规则:房东设置分电表向租户收费、按总表向供电部门缴费属“转供电”模式。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供电主体的共用设施损耗及用电费用应优先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价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将损耗打包进电价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红线:《电力法》明确不得擅自提高电费单价,房东作为转供电主体无权自行定价。

  三、监管难点与维权路径

  监管盲区:城中村自建房数量庞大,属地监管多依赖“被动投诉”,缺乏主动入户排查,房东产生“监管不会上门”的侥幸心理。

  维权途径:租客可拨打12345举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多收电费。

  现实困境:租客法律意识薄弱、取证困难,单户差价不大、维权成本高,多数人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