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成都铁路局针对“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事件发布官方通报,明确“购票后未检票上车即视为放弃席位使用权”,同时表示将持续完善客运规章制度,这意味着铁路部门大概率会对相关规则进行补充细化,而非推倒重来。
一、通报定性:未检票即弃权,同行人无权占用
核心规则:成都局通报指出,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放弃本次列车运行区段的席位使用权;基于合同相对性,同行旅客也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
事件还原:8月16日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购票,仅2人乘车,将零食放在未检票旅客对应的006号空座上;持无座票旅客希望就座被拒,列车员协调无果后视频上网。
处置定调:通报认定列车员“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属于服务不到位,并为此公开致歉,强调列车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主动协调处置。
二、制度倾向:是细化流程,而非修改乘车原则
明确方向:通报提出“持续强化员工培训、不断完善客运规章制度、优化客运服务产品体系”,表明铁路部门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精细化调整。
已有依据:《民法典》第815条、816条及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0条,已对“按票乘坐”作出规定,本次只是将“未检票弃权”的适用情形进一步阐明。
现实约束:分析普遍认为,铁路票务系统复杂、运力调配压力大,直接改变“一人一票”的购票基本规则并不现实,更可行的是完善现场处置指引和员工培训。
三、后续看点:服务规范和细化指引值得期待
员工培训:铁路部门已承认乘务员现场处置不当,未来将强化对席位纠纷的标准化应对流程,避免再出现“自行协商”式的甩手处理。
规则补白:目前对于“本人持多张票均检票上车后能否放行李”等情形,通报并未给出答案,这部分空白有望成为后续规章完善的重点。
多元平衡:该事件也引发关于“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公共资源占用”等讨论,但短期内铁路票价体系不会因此调整,更侧重在服务层面优化旅客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