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元拍下万元项链,品牌拒发货:合同已成立能赖账吗?

2026-08-22 10:08 来源:热门资讯纪实

  消费者汪女士8月19日凌晨在梵克雅宝天猫官方旗舰店,以55元成功下单原价14100元的迷你蝴蝶项链并完成支付,事后品牌方致电称系平台系统bug、希望她主动申请退款,截至约定最迟发货日订单仍未发出。

  

  一、事件经过与品牌回应

  下单与支付:8月19日凌晨0点50分左右,汪女士浏览电商平台时刷到一条标价55元的梵克雅宝迷你蝴蝶项链,确认价格无误后下单并成功支付。

  品牌致电劝退:事后梵克雅宝工作人员来电,称是平台系统错误、非品牌方问题,希望消费者主动申请退款。

  官方回应口径:品牌热线工作人员称已关注此事,因涉及客人隐私不便透露处理细节,建议消费者通过下单账号联系专门团队跟进,对是否因系统bug导致标价错误,官方尚未发布正式通知和公告。

  二、法律层面的合同效力与履约责任

  合同已依法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及《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消费者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即成立,汪女士以55元下单并支付成功,买卖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单方退款要求不产生撤销效力:品牌若主张标价系系统错误,须以“重大误解”为由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撤销合同,且须在90日内行使权利,单方致电拒绝发货不产生撤销的法律效果。

  格式条款存在争议:品牌旗舰店销售条款写明“发出订单支付确认前对价格不做确认”,该条款被律师指出属于格式条款,可能因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不得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而被认定无效。

  三、当事人态度与事件当前状态

  当事人心态理性:汪女士表示没有催发货,如果品牌发货那是幸运,若一直不发货就当系统bug看个热闹,不会因品牌不发货就起诉,“对自己收入而言,这条项链也不算特别贵”。

  订单目前状态:该订单最迟发货时间为8月21日,品牌至今未发货,也未发布正式公告。

  平台客服回应:平台客服表示不会主动联系品牌方,需要消费者申请投诉后平台才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