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遗产继承纠纷,70多岁的张梅兰为了继承同母异父弟弟张坤留下的133万遗产,被此前在微信上亲热喊她“姐姐”的张年当庭反问“你拿什么证明你妈是你妈”。
一、一笔遗产,两个“陌生人”
被继承人情况:张坤2024年去世,未婚无子女,留下133万余元遗产。
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存在,按《民法典》规定由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继承,仅剩同母异父姐姐张梅兰与同父异母哥哥张年。
矛盾起因:张年起初主动邀张梅兰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公证需要户籍档案证明亲属关系,张梅兰在温岭老家的档案因历史原因全部灭失,派出所出具了“查无户籍信息”说明,张年随即翻脸否认认识她。
二、五类间接证据拼出亲属关系
微信称呼:张年多次以“姐姐”称呼张梅兰,包括张坤病危时发消息“姐姐,如果身体行的话,看看张坤,最后一次了”,法官认为这至少证明其此前认可姐姐身份。
墓碑刻名:陈玉娥与张一国合葬的墓碑上刻有张梅兰名字,法官认定这是被继承人认可姐姐存在的重要间接证据。
家族纪实文学:一本30万字的家族书籍在第189页记载“把三岁的女儿梅兰留下”,且与张梅兰职工登记表信息吻合。
老照片与证人:全家福及张坤到山东做客的合影、近亲属蔡女士和吴先生的证言相互印证。
三、法院判决均等继承
认定标准:浦东法院法官张家伟认为,虽然每份间接证据单独不足以定案,但相互印证形成严密逻辑链,依据“高度盖然性”原则确认张梅兰法定继承人身份。
赡养主张未获支持:张年主张自己尽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但张坤生前好友证实其“死得很突然,没有卧床不起”,不构成法定多分情形。
最终结果:扣除丧葬费后遗产均等分割,判决张年十日内支付张梅兰遗产折价款6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