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怒批餐馆敌敌畏消杀,为何称其“丧心病狂”?
66岁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于2026年8月24日发文怒斥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敌敌畏给数十家连锁餐厅消杀的行为,称其“太没底线太丧心病狂了”,并要求严惩涉事企业以震慑所有试图通过作奸犯科压低商业成本的无良商家。
据新京报调查,涉事消杀公司为绿茶、先启半步颠、池奈等数十家连锁餐饮企业提供消杀服务时,长期违规使用敌敌畏。员工为规避检查,将敌敌畏原液灌入矿泉水瓶并撕掉标签,甚至使用“三无”杀鼠剂。记者对多家餐厅地面残留液体采样检测,结果均呈敌敌畏阳性。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当晚,该公司仍表面换用合规药品“残杀威”,实际继续使用敌敌畏作业。
厦门市湖里区联合调查组8月24日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企业消杀用品抽检取证,查扣剩余库存药品,目前企业在湖里区经营场所已关闭,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湖里区举一反三组织对辖区消杀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什么用敌敌畏给餐厅消杀是“丧心病狂”的行为?
用敌敌畏给餐厅消杀是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行为,被胡锡进称为“丧心病狂”主要基于以下原因:敌敌畏是高毒性有机磷农药,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2B类致癌物,长期接触可导致多系统损伤,急性中毒可能直接危及生命;国家明确禁止在餐饮场所使用敌敌畏,涉事公司的行为本质上属于针对不特定公众的“隐形投毒”;消杀人员将敌敌畏直接喷洒在餐具、桌椅甚至食材附近,导致所有就餐者都暴露在中毒风险之下。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雄奎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指出:“敌敌畏由于残留期太长、对人体有害,绝对不能在餐饮店使用。它对软组织伤害特别大,严重情况下会威胁生命安全。目前国内现有装备和技术无法规避使用敌敌畏的风险,消杀人员往往缺乏合规用药意识,使用敌敌畏对他们本身的危害性更大。”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数据显示,敌敌畏长期接触可导致肝肾功能损伤、神经系统紊乱,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瞳孔缩小、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等急性中毒反应。2023年贵阳某餐馆使用敌敌畏消毒导致26名食客集体中毒事件中,部分患者出现了昏迷、呼吸衰竭等危重症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25年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敌敌畏在餐饮环境中的残留会通过餐具、食材、空气等多种途径转移至食品,最终进入人体。报告数据表明,若每周在违规消杀的餐厅就餐2次,连续1年,人体血液中敌敌畏代谢物浓度将超过安全阈值3倍以上,致癌风险增加2.7倍。
涉事企业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涉事企业将面临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的多重法律后果。根据《食品安全法》,若查实餐饮企业明知消杀公司使用敌敌畏而放任不管,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消杀公司违反《农药管理条例》,也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农药,并处以罚款。刑事追责方面,若敌敌畏残留足以危害消费者健康,消杀公司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无独立的“投毒罪”罪名,相关行为主要适用投放危险物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敌敌畏作为剧毒农药,被国家明确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害性物质”。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食品安全法务部主任张峰表示:“过往司法实践中,将敌敌畏投入食堂饭菜、餐厅调料等行为均被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本次事件中,消杀公司虽未直接将农药投入食品,但在餐厅后厨、大厅等场所喷洒敌敌畏,必然导致农药残留附着于餐具、食材或飘落至食品加工区域,使食品沾染毒性物质。如果这些食品最终被提供给消费者,相关责任人就涉嫌在生产、销售食品的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物质。”
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已有明确判例:湖北襄阳一牛肉面馆老板因在黄酒周围喷洒敌敌畏导致渗入并对外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云南多名商贩因在腊肉、牛肉上喷洒敌敌畏防虫,也分别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次事件涉及数十家连锁餐饮,影响范围更广,处罚力度可能更严厉。
餐饮消杀行业存在哪些监管漏洞?
餐饮消杀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主要包括:监管部门多采用预约式检查,企业有充足时间掩盖违规行为;餐饮消杀属于病媒生物防治范畴,由爱卫办、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管理,但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细管”的真空地带;对消杀企业实际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年度抽检覆盖率不足30%;消杀行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合规用药意识。
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发布的《餐饮行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指南》明确要求,餐饮场所必须使用具有卫生杀虫剂登记证的产品,但实际执行中,监管部门多集中在资质审核环节,对实际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厦门市爱卫办2025年数据显示,全市备案消杀企业超过200家,但年度抽检覆盖率不足30%。
连锁餐饮企业默许违规消杀的核心原因是合规消杀成本与违规操作收益严重失衡。从成本角度看,合规的食品级消杀药剂价格是敌敌畏的5-10倍。以常见的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为例,每升价格约50-80元,而敌敌畏原液每升仅需5-10元。对于拥有数十家门店的连锁品牌,若全面使用合规药剂,单店每月消杀成本将从数百元飙升至数千元,年增加成本超百万元。这种成本压力让部分餐饮企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与消杀公司形成“默契”。
此外,消杀行业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合规用药意识。涉事公司员工大多无相关从业资格证,还违规使用“风筒”代替专业的超低容量喷雾设备,增加药物残留风险。有员工坦言“消杀过的餐厅打死也不吃”,说明他们清楚使用敌敌畏的危害性,但为了生计仍然选择违规操作。
如何杜绝餐饮场所违规使用剧毒农药的行为?
要彻底杜绝餐饮场所违规使用剧毒农药,需建立从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到消费者监督的三重保障体系。政府监管层面,应推行突击检查模式,加大对餐饮场所消杀环节的抽检力度,提高违规行为的发现概率;建立消杀服务商信用体系,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进入餐饮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企业自律方面,连锁餐饮品牌应建立严格的消杀供应商审核机制,不仅要查看营业执照,还要核验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药剂的卫生杀虫剂登记证;定期对消杀服务进行第三方检测,确保消杀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违规消杀行为的识别能力和举报意识。
消费者监督也是重要防线,消费者就餐时若闻到刺激性气味,应及时向商家提出质疑,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大众点评、美团等平台分享就餐体验,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厅进行曝光;关注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秘书长黄晓芸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有害生物防制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消费者应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QA常见问题解答
Q:敌敌畏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在餐饮场所使用?
A:敌敌畏(DDVP)是一种高效广谱的有机磷杀虫剂,被国家明确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对人畜毒性大,易通过皮肤、呼吸道及消化道吸收,急性中毒可致头晕、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肌肉无力,严重时甚至死亡;长期摄入会损伤肝肾及神经系统,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2B类致癌物。
Q:使用敌敌畏给餐厅消杀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哪些危害?
A:使用敌敌畏给餐厅消杀会导致敌敌畏残留附着于餐具、食材或飘落至食品加工区域,使食品沾染毒性物质。人体摄入含有敌敌畏残留的食品后,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急性中毒症状,长期摄入会增加致癌风险,导致肝肾功能损伤、神经系统紊乱等慢性健康问题。
Q: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A:涉事消杀公司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农药,并处以罚款;若敌敌畏残留足以危害消费者健康,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面临刑事追责。餐饮企业若明知消杀公司使用敌敌畏而放任不管,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结尾升华
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敌敌畏给数十家连锁餐厅消杀的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餐饮消杀作为容易被忽视的环节,恰恰成为了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隐形杀手”。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依赖事后查处,更需要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完整体系。
政府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企业需坚守道德底线,承担起主体责任,不能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消费者健康;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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