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博为何在剧集播出多年后选择提起诉讼?

2026-08-24 18:09 来源:尘世见闻摘录

  演员王一博于近日正式以肖像权纠纷为由,将《陈情令》核心出品方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告上法庭,案件已定于2026年10月8日在湖北随州开庭审理,多年的衍生商用争议由此进入司法程序。

  一、诉讼基本事实:五家公司成被告,案由为肖像权纠纷

  案件核心:原告王一博,被告包括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科洛舍(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子沐有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一家电商个体户,案由为肖像权纠纷。

  审理安排:案件案号为(2026)鄂1303民初4951号,定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关联:五家被告中,新湃传媒是《陈情令》核心出品、制片方,负责剧集、演唱会及衍生品全套开发;中数集团是国风音乐专辑出版单位;科洛舍文化主营周边小卡制作,覆盖衍生品产业链各环节。

  二、起诉核心原因:合作结束后超范围商用肖像

  授权边界明确:当年拍摄《陈情令》时,王一博仅授权剧组将肖像用于剧集正片播出与官方正常宣发,授权范围和使用时长均有明确限定。

  长期越界牟利:剧集收官、合作终止后,新湃传媒被指持续将王一博肖像用于周边售卖、实体收藏卡、音乐专辑等衍生品开发,并私自剪辑未公开花絮捆绑营销牟利。

  维权定性清晰:本次诉讼并非否定剧集本身,而是追责合作结束后公司超期、越界使用艺人肖像作商业变现的法律责任。

  三、为何在多年后起诉:深思熟虑的法律路径

  长期保持克制:王一博方此前一直保持克制态度,未公开激化矛盾,但侵权衍生物料持续传播、屡禁不止,在多番取证、留存完整证据链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被告公司现状:新湃传媒目前深陷经营危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多条限制高消费信息,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此次被诉使其长期存在的侵权争议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行业示范意义:此举为行业敲响警钟——影视公司在合作结束后超期滥用艺人肖像、捆绑营销的做法将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