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正常现象”回应是否有法律依据?

2026-08-24 17:25 来源:风尚风向标

  商家以“正常现象”为由拒绝599元Crocs洞洞鞋穿1个月鞋底磨平的售后诉求,在法律上缺乏充分依据,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主张退换货。

  一、事件核心:通勤一个月防滑纹路磨平

  购买与磨损:2026年6月16日,上海马女士在松江印象城Crocs门店花599元购买邦达斯黑色洞洞鞋,仅日常通勤穿着一个多月,鞋底防滑纹路几乎全部磨平,前掌呈光滑镜面状。

  安全隐患:马女士称雨天行走多次打滑险些摔倒,鞋底在地砖上轻推即滑动如“溜冰鞋”。

  维权受阻:7月22日马女士联系门店,对方回复“鞋子经常穿,它与地面有接触、有摩擦,这都属于正常现象哟”后不再回应。

  

  二、法律依据:商家回应缺乏充分支撑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产品若“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功能判定:防滑是鞋类基础功能,一个月内防滑性能完全失效已超出合理磨损范围,不属于“正常现象”。

  举证责任:商家主张“正常磨损”应提供相应依据,而非单方面以“正常现象”推诿消费者合理诉求。

  三、品牌回应链条与售后责任归属

  门店态度:门店负责人坚称“很正常”,并反问记者“你有没有买过鞋子”,未提供任何检测或鉴定依据。

  官方客服推诿:客服表示线下门店售出的商品由实体店负责处理,品牌方并不介入。

  责任切割问题:品牌方将售后责任完全切割给线下门店,消费者维权时面临“鞋上logo归品牌、售后问题归门店”的尴尬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