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是否有乘客因无座票价格起诉铁路局

2026-08-24 18:07 来源:热点资讯纪事

  2026年8月24日,“无座票为何和二等座同价”再度登上热搜,12306回应称无座票全称为“无固定座位票”,与二等座属同一席别故价格一致——这一争议已持续二十余年,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全国首例相关诉讼,当时乘客起诉铁路局最终败诉。

  一、12306最新回应与定价依据

  官方说法:无座票全称“无固定座位票”,与二等座属于同一席别、同一等级,因此价格一致,目前无法单独降价。

  使用规则:无座旅客可在车厢空余座位临时就坐,但持票乘客上车后须主动让座;复兴号可通过座位上方三色指示灯判断空座情况。

  发售范围:并非所有高铁都售无座票,仅在部分线路和运营高峰期限量发售,数量通常不大。

  二、历史诉讼:2001年首例起诉败诉

  案件始末:2001年,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欢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南昌铁路局按有座票价出售无座车票,这是全国首例因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引发的民事纠纷。

  判决结果: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依法成立且已履行,票价属政府定价,南昌铁路局按政府定价核收票款并无不当,驳回诉讼请求;周欢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官方回应:2014年国新办发布会上,时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称,铁路部门尚未考虑改动无座票价,有座无座运力成本相同,且技术操作难度较大。

  三、争议焦点与多方观点

  消费者质疑:花同样的钱,一个有座一个站全程,服务体验差异明显,有网友认为违背“一分钱一分货”的市场规律。

  铁路考量:若无座降价,可能出现旅客专买低价无座票、上车抢占空座的现象,加剧管理难度;票价包含整条线路运营成本,座位只是附加资源。

  法律视角:有律师指出,无座与有座服务不同却同价,存在价格歧视的可能,但也需综合铁路长期发展与社会责任考量;相关部门已记录差异化定价建议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