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已联合友人向湖南“扶老人反被索赔”的店主转账10万元,理由很朴素: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让做好事的人感到寒心。
一、事件回放:好人救人不担责,却被迫“花钱买安宁”
事发经过:8月17日,湖南祁东一名身患基础疾病的老人自行走进棋牌馆休息,约一分钟后晕倒,女店主立即搀扶、拨打120并陪同送医,老人最终因自身疾病离世。
索赔结果: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元,并施压“不赔钱就把遗体抬到店门口”。经派出所两次调解,店主为结束纠缠、保住生意,被迫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
官方定性:当地司法部门调取监控后明确,店主全程救助合规、无任何法律过错,不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当地亦提出以补贴形式返还这1.9万元。
二、捐款动态:10万元是经济补偿,更是情感声援
捐助构成:8月26日,罗永浩通过新京报联系到店主,早晨按当事人提供的账户完成转账,其中朋友F哥出资5万元,罗永浩、路金波及几位朋友各捐1万元。
捐助考量:罗永浩解释,除被索赔的1.9万元外,店主因此事身体不适去医院输液、牌馆生意受损,且“做好事反被讹诈的人应得到社会的情感支持和奖励”。
尊重选择:他呼吁网友不要施压要求店主起诉,“有的人宁可自己吃点亏,希望糟心事早早翻篇”,并称当事人选择和解的情况下,相关部门难以强行介入。

三、风险警示:行善成本过高,普通人该如何自保
法律依据明确:依据《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本身是保护善意的。
现实困境仍在:法律免责与基层调解“息事宁人”之间存在裂缝,无过错施救者仍可能因精力、心理压力而被迫掏钱。类似事件近年并非孤例,如2025年福建莆田两名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人反遭索赔22万元,最终以原告撤诉收场。
自保建议:施救时保留证据(监控、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让官方记录在案;绝不在压力下签署承认过错的文件,即便补偿也须注明“人道主义慰问、非赔偿”;若被威胁,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