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后基层调解如何避免“和稀泥”

2026-08-26 10:34 来源:娱乐舞台记

  一、事件全貌:一桩无责赔付的调解样本

  事件经过:8月1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一分多钟后晕倒,店主夫妇主动搀扶、护住头颈并拨打120送医,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抢救无效离世。

  调解过程:家属索赔10万元,并声称“不赔就抬尸堵门”;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金额从10万元降至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后了结。

  责任认定:有关部门确认店主无过错,其行为属善意紧急救助,适用《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免责,但赔付已在调解阶段先行完成。

  

  

  二、症结剖析:为何会滑向“和稀泥”

  压力倒逼:基层调解首重“快速平息冲突”,面对家属“抬尸堵门”的威胁,优先维稳而非厘清是非,是非判断退居其次。

  成本错位:法律虽明确无责,但店主耗不起纠缠与停业,1.9万元实为“购买安宁”的妥协,而非法律责任的确认。

  信号失真:无责却赔付,无形中传递“谁闹谁有理”的错误信号,让“按闹分配”从个例滑向可复制的“经验”。

  三、纠偏之道:让调解回归“定分止争”

  刚性底线:事实清晰、法理明确的案件,调解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无过错方一分钱也不该出;对以“抬尸堵门”等威胁施压的行为,应依法处置而非降格调解。

  程序正义:调解应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自愿协商不强迫无过错方让步;司法与公安机关应更主动介入,固定证据、及时定性,而非放任“民事纠纷”定性。

  制度托底:可推广“谁索赔谁举证”规则,并建立见义勇为专项援助基金,用公共保障为善行兜底,而非用纳税人为个别调解失误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