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演唱会翻唱《李白》为何被认定侵权?

2026-08-29 06:17 来源:偶像辑记

  一、侵权认定:商业演出未经许可即属违法

  法律定性:演唱会属典型商业演出,售票获利并带来商业曝光,不属《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合理使用情形。

  侵权子项:未经许可公开商业演出涉及表演权;若对歌词旋律调整还涉改编权,改变原作品表达主旨或整体风格则可能触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主观故意:单依纯方事先申请授权但被明确婉拒仍继续演出,这一细节被律师认定为主观过错更为明显,将成法院裁量损失数额的重要考量。

  二、关键证据:音著协声明坐实“强行侵权”

  授权流程:演唱会前,单依纯方曾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授权,李荣浩方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婉拒。

  官方背书:音著协3月29日补发盖章声明,明确“未就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直接确证对方行为属于强行侵权。

  改编争议:李荣浩评价单依纯翻唱版“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把真鼓改成电鼓不构成改编”,并称前后加的段落只是“换了个书皮”。

  三、责任划分:艺人并不能以“不知情”免责

  共同侵权:律师指出,主办方致歉并承担责任不能免除单依纯的法律责任,主办方与艺人对外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仅可在内部按约定划分责任。

  艺人义务:单依纯本人担任巡演总监制且工作室为联合出品方,作为专业表演者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属于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的重大过失。

  处理结果:单依纯发文承认未获书面授权,承诺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赔偿,停止后续演唱并删除相关物料,李荣浩随后表示不需要赔偿,但保留追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