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因3000余万元“彩礼”纠纷起诉演员景甜及其父母一事,8月27日经其代理律师确认后持续发酵,目前案件已立案但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一、诉状核心事实与法律诉求
起诉对象与金额:孙宇晨以景甜及其父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为三千余万元,案件已在法院依法立案,原告方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款项定性主张:孙宇晨代理律师张起淮明确表示,这三千余万元是孙宇晨给付的彩礼,双方此前为情侣关系且已谈婚论嫁,于2026年上半年分手。
返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争议焦点与当前程序状态
款项性质之争:案件实体审理的核心争议在于这笔钱究竟是“为结婚支付的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赠与或其他经济往来”,法院将综合给付目的、当地习俗、给付时间和方式等事实认定。
管辖权异议先行:景甜方已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该异议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裁定结果预计一个月内出炉,此后案件才会进入实体举证、庭审环节。
代孕传闻未入诉:尽管网络流传大量关于“代孕”和“五千万美元”的细节,但起诉书并未提及代孕问题,本次诉讼仅聚焦于追回三千余万彩礼。
三、双方回应与舆论走向
孙宇晨的自我披露:孙宇晨回应称,起诉要回彩礼既是律师建议,也是他与景甜之间“唯一剩下的联系”,并承认长文中“没有办法保证每个东西都是100%”。
景甜方“碰瓷”定性:景甜工作室声明称,这是“以艺人声誉为要挟的碰瓷行为”,表示相信法律、一切交给法院处理,除公布后续维权进展外不再回应其他问题。
舆论与法律双线并进:孙宇晨同日发布标注“纯属虚构”的长文《我的女友景甜》,披露大量私密细节。律师指出,该免责声明在法律上不必然免除侵权风险,若内容明确指向特定个人并致其社会评价受损,仍可能构成对名誉权、隐私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