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虚构长文是否构成侵犯景甜隐私权?

2026-08-31 05:47 来源:艺势解析

  8月27日,孙宇晨在境外社交平台发布长文《我的女友景甜》,文末标注“纯属虚构”,却实名披露与景甜的私密交往细节,多名律师指出该行为已涉嫌侵犯景甜隐私权,“虚构”标注难成免责护身符。

  一、虚构标注难以规避侵权认定

  指向明确是关键:孙宇晨的长文虽标注“纯属虚构”,但直接使用景甜真实姓名,并披露恋爱、彩礼、代孕等高度私密细节,普通公众阅读后能直接对应到景甜本人,已符合“指向特定人”的法律认定条件。

  免责声明无效力:律师指出,免责声明不能自动产生法律上的免责效果。《民法典》第1027条规定,文学艺术作品若以特定人物为描写对象且含侮辱、诽谤内容,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隐私权独立保护: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恋爱相处、私人往来等属于私密活动与私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在网络空间擅自披露。

  二、多方律师发声支持维权

  大S代理律师表态:曾代理大S诉汪小菲网络侵权案的邓高静律师公开为景甜发声,认为孙宇晨散布隐私、虚构事实诋毁景甜并引爆热搜,这些公开行为本身就可作为启动国内外刑民法律程序的有力抓手。

  法律界普遍共识:多家媒体援引律师观点指出,无论内容是否属实,涉及极度私密的信息一旦被公之于众,若缺乏合法正当理由即可能违反法律规定,虚构声明不能规避法律责任。

  维权路径建议:律师建议景甜通过境内法律途径先行固定证据,视情启动跨境司法协助或平台投诉机制,并可主张删除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

  三、境外发帖增加维权难度

  取证成本高昂:该文章发布于境外社交平台,域外电子证据固定需符合严格公证及认证程序,取证成本高、周期长。

  执行面临障碍:要求境外平台配合删除指令,受制于不同法域的法律适用及平台政策差异,执行难度较大。

  法律保护不缺席:尽管维权存在现实困难,但多位律师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境外发帖不改变侵权嫌疑性质,中国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没有地域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