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lemon诉国产瑜伽服败诉,法院驳回全部索赔

2026-09-03 14:20 来源:美搭指南站

  lululemon起诉国产瑜伽服品牌JU ACTIVE商标侵权并索赔2000万元,近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双方商标核心识别部分差异显著、不构成混淆。

  一、案件判决结果

  判决结论:南京中院一审判决驳回lululemon全部商标侵权诉讼请求,2000万元索赔被全部驳回

  被告主体:涉案五被告共同运营JU ACTIVE运动服饰品牌,该品牌创立于2024年年底

  原告主张:lululemon指控JU ACTIVE在门店装潢、商品、吊牌等处使用的标识与其两枚核心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二、法院认定理由

  核心识别差异:JU ACTIVE标识由字母“J”“U”演化而来,源自品牌标语“Just be U”,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合法有效

  商标来源不同:lululemon涉案商标源自希腊字母Ω的变形,而圆形背景属于行业通用设计元素

  不构成混淆: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分辨二者来源,不构成商标混淆侵权

  三、事件背景与行业意义

  品牌发展:JU ACTIVE瑜伽裤定价200-500元,已开设近100家线下门店,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并已出海至科威特

  商标布局:JU ACTIVE运营方早在品牌成立前的2023年就已申请注册多个JU商标,直到2026年仍有相关申请

  司法参考:该案为图形商标近似判定划出清晰边界——仅外形局部元素相似但核心识别部分有稳定差异化设计的标识不构成侵权,兼顾国际品牌保护与本土品牌合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