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方处罚结果
企业罚单:2019年2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定同仁堂蜂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金1408万余元;同仁堂集团因对子公司管理失察,被罚1428万余元。
行政重罚:同仁堂蜂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涉案的过期蜂蜜被责令召回并销毁。
责任人处理:包括同仁堂集团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14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两人被免职。
二、事件定性与整改
性质认定: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确认,同仁堂蜂业在2018年将回收的过期蜂蜜重新加工后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属主观故意行为。
整改措施:同仁堂集团随后关闭涉事的盐城工厂,全面排查旗下所有食品生产环节,并建立蜂蜜产品溯源体系,承诺加强供应商管理。
三、品牌影响与后续
称号撤销:因该事件,同仁堂集团被撤销“中国质量奖”称号,这也是该奖项设立以来首次被撤销。
经营恢复:时隔两年后,同仁堂蜂业于2021年重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蜂蜜业务已从上市公司体系剥离,由集团层面独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