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收费新标准将于2026年8月20日0时起全面执行,但根据景区此前收费模式的不同,部分景区的新方案从8月12日0时起已先行落地。
一、两类分时执行方案
根据新疆文旅厅2026年8月8日发布的通报,新收费标准根据景区原有计费模式设定了差异化落地时间:
原按“人”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需预留过渡期
原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无需设置过渡期
以赛里木湖景区为代表,该景区此前执行75元/人的按人收费模式,新标准同样定于8月20日0时正式实施,8月4日至19日按30元/人过渡收费。

二、统一“按车收费”及价格上限
新规的核心变化是将全区4A级及以上涉自驾景区收费模式全部统一为按车收费,并设定明确价格上限:
5座及以下:不超过120元/车
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
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
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收费标准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不再按乘车人数计费。
三、过渡期安排与落地推进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新规设置了差异化过渡措施:
按人转按车景区:执行前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收费均不超过30元/人,保障游客权益
原有按车景区:票务系统无需大幅调整,不设过渡期,直接执行新标准
各景区新方案已于近日陆续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