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全面改为按车收费,5座及以下私家车进景区自驾,费用上限为120元/车,相比此前按人头计费大幅降低家庭出行成本。
一、新规核心:按车型封顶收费
5座及以下:价格均不超过 120元/车。
6至7座:不超过 180元/车。
8至19座:不超过 300元/车。
20座及以上:不超过 600元/车。
车型核定: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按“车”而非按“人”计费。
二、执行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原按“人”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 2026年8月20日0时 起执行;过渡期内(新方案执行前)价格不超过 30元/人。
原已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 8月12日0时 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门票单独收取:上述费用仅为自驾服务费,景区基础门票(如赛里木湖70元/人)仍需另行购买。
三、对自驾游客的利好
家庭结伴出行成本显著下降:以5座车满载5人为例,此前按75元/人收费需375元,新规仅120元/车,节省 255元。
鼓励拼车出游:按车收费消除了“多拉人多付费”的不合理逻辑,有利于减少景区车辆总数、降低生态压力。
透明度提升:分车型划定价格上限,游客出行成本一目了然,避免了此前按人头计费引起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