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全面启动景区自驾服务费改革:从2026年8月20日起,全疆所有4A级及以上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景区,将统一把此前"按人头收费"或混合计费模式,全部调整为按车型收费,按车定价成为新标准。
一、全区统一按车型定价,封顶收费标准明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6年8月8日正式发布通报,要求全区所有4A级及以上涉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将原按"人"收费、按"车"收费的全部调整为统一按"车"收费。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分四档设价格上限:- 5座及以下:不超过120元/车- 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 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 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各景区需制定具体优化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备后执行,新标准为全区统一价格上限,各景区实际收费不得超出此标准。
二、分两类景区执行差异化时间表
鉴于各景区票务系统升级进度不同,新规设定了两套落地时间:- 原按"人"收费调整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 原已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这意味着原已按车收费的景区直接适用新价格上限,调整更快;而此前按人头收费的景区则有约12天左右的系统改造缓冲期,同时在过渡期设置了30元/人的限价措施,保障游客权益不受影响。
三、调整动因:从赛里木湖事件到全区统一规范
此次全疆大调整的直接推动力,源于赛里木湖收费争议的发酵。此前赛里木湖景区执行75元/人的"按人头"自驾服务费标准,车内所有乘客不论人数均须缴纳,这一计费逻辑引发大量游客质疑和网络热议。在舆论持续关注下,联合工作组于8月3日率先指导赛里木湖景区完成整改,将原75元/人改为按车型计费(5座及以下120元/车),8月20日起正式执行。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将赛里木湖的整改方案推广至全疆范围,统一启动全区4A级及以上涉自驾收费景区的计费模式改革,从"一湖一改"升级为"全疆统一"的标准化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