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已全面调整为按车型收费,2026年8月20日起,5座及以下车辆每车收费不超过120元,结束了此前“按人头收费”引发的争议。
一、收费模式重大调整:从“按人”到“按车”全面统一
政策背景:2026年8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多部门发布通报,要求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统一将收费模式调整为按车收费。此前,新疆部分景区(如赛里木湖)执行按人头收取自驾服务费的做法,曾引发广泛争议,游客认为“同车多人多收费”逻辑不合理。
适用范围:此次调整覆盖全疆所有4A级及以上涉及自驾服务的景区,包括此前备受关注的赛里木湖、那拉提草原等景区。
二、分车型定价:四档收费标准清晰封顶
5座及以下车辆:不超过120元/车,这是最常见的家用轿车标准,出行成本大幅降低。
6至7座车辆:不超过180元/车,针对SUV、商务车等车型。
8至19座车辆:不超过300元/车,适用于中型客车。
20座及以上车辆:不超过600元/车,面向大型旅游大巴。
车型认定依据: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确保标准统一透明。
三、分阶段落地:差异化过渡期确保平稳衔接
原按人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在8月4日至19日的过渡期内,暂按不超过30元/人收取,给游客实实在在的缓冲优惠。
原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直接切换新标准。
执行依据:部分景区因票务系统需要调整升级,因此设置过渡期,兼顾景区实际运营与游客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