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从按人头改为按车收费,5座及以下车辆封顶120元,一家四口出行可比此前按人收费省下数百元。
一、新规核心:全区统一按车型收费,价格封顶透明
2026年8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旅厅联合有关部门发布通报,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将原按“人”收费、按“车”收费全部调整为按“车”收费。具体标准按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分四档:
5座及以下:不超过 120元/车
6至7座:不超过 180元/车
8至19座:不超过 300元/车
20座及以上:不超过 600元/车
执行时间上,原按“人”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原已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二、成本对比:家庭结伴自驾大幅省钱,单人出行成本微升
以最常见的5座家用车家庭出游场景测算,新政带来的成本下降非常明显:
旧模式案例(赛里木湖景区):此前该景区执行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标准,一家四口自驾进入仅服务费就要 300元(75元×4人),加上门票费用负担更重。
新模式对比:同样一辆5座车载4人,新收费仅为 120元/车,直接节省 180元,降幅达 60%。
那拉提景区实例:有博主指出,原来一辆7座车自驾服务费高达735元(105元×7人),调整后同车仅需 180元,降幅高达 75%。
不过,对于单人单车自驾的游客,费用可能略有上升——此前单人75元/人,调整后5座车收费120元/车,单人成本从75元增至120元,上涨45元。
三、政策背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服务升级
此次调整是新疆文旅部门主动优化旅游环境、惠及广大游客的重要举措。此前的按人收费模式曾引发广泛讨论——按人收取自驾服务费,同一辆车载1人与载5人对道路损耗几乎无差别,却需支付数倍费用,被认为逻辑不通。新规统一按车型计费,既符合“车辆对道路产生损耗”的客观实际,也让家庭、结伴自驾游客直接享受政策红利,同时有利于倡导拼车出行、减轻景区生态承载压力。此外,针对票务系统升级设置的过渡期限价(不超过30元/人),也兼顾了景区系统改造的实际需求与过渡期游客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