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8日,新疆文旅厅发布正式新规:全区4A级及以上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景区,全部取消按人头计费,统一改为按车辆收费,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座位数为依据,并设置全区最高限价。此前赛里木湖、那拉提、喀拉峻等景区实行的“按人头收取自驾服务费”模式正式成为历史。

  事件背景

  此前,赛里木湖、那拉提、喀拉峻等4A级景区实行按人头收取自驾服务费:游客除购买景区大门门票外,车内每一位乘客都要额外缴纳一笔自驾服务费,才能开车驶入景区内部道路游览。

  以赛里木湖旧标准为例:门票70元/人,自驾服务费75元/人;一车5人,自驾服务费合计375元,不含门票。

  该模式引发大量游客质疑,认为车辆对道路损耗固定,按车上人头计费不合理,并登上网络热搜。景区当时回应,该收费属于已经备案的市场调节价,用于环湖道路养护、生态保护,徒步入园不用缴纳自驾服务费。

  新疆文旅厅2026年8月8日正式新规

  全区4A级及以上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景区,全部取消按人头计费,统一改为按车辆收费,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座位数为依据,设置全区最高限价:

  • 5座及以下:自驾服务费上限≤120元/车
  • 6-7座:自驾服务费上限≤180元/车
  • 8-19座:自驾服务费上限≤300元/车
  • 20座及以上大巴:自驾服务费上限≤600元/车

  注意:自驾服务费≠大门门票。游客仍需要另外购买景区大门门票(按人头),新规只改变“自驾入园权限”这一项的计费方式。

  执行时间分两类

  • 原来按人收费的景区(赛里木湖、那拉提等):最晚8月20日0时执行新按车收费方案;过渡期内自驾服务费不超过30元/人
  • 原本就按车收费的景区:最晚8月12日0时执行新限价标准,无过渡期。

  补充说明

  • 普通国道、省道、独库公路、伊昭公路这类公共道路本身免费通行,不属于景区自驾收费范畴;部分牧民管理的野景点不属于A级景区,不在本次政策约束范围。
  • 大量新疆景区根本不允许私家车进入内部(如喀纳斯、禾木、巴音布鲁克),游客车辆只能停外部停车场,换乘景区区间车,不存在自驾服务费。
  • 各景区会发布自己的实施细则,包含车辆限制、预约名额、驾龄要求,出行前建议查阅景区官方公众号。
  • 遇到违规收费,可保留票据,拨打新疆文旅投诉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