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的核心内容:统一按车型阶梯收费

  计费模式变革:新疆4A级及以上所有涉自驾服务费的景区,将原按“人”收费与按“车”收费的模式,全部统一调整为按“车”收费。具体标准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

  价格上限明确:5座及以下车辆不超过120元/车,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过渡期安排:原按“人”收费改为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最晚于8月20日零时执行,过渡期内价格不超过30元/人;原已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于8月12日零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二、调整的直接起因:赛里木湖事件的催化效应

  争议积累:赛里木湖景区此前执行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按人头收取,一家五口仅服务费就需375元,远超门票价格,被舆论质疑“合规但不合情理”。

  事件引爆:2026年7月,赛里木湖景区发生工作人员与旅游车司机的冲突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官方通报后,自治区和博州联合工作组迅速进驻,不仅处理了涉事人员,更将该事件作为推动全区收费整改的契机。

  积极响应:8月3日,赛里木湖景区率先宣布废止按人收费,改为按车计费。8月8日,新疆文旅厅将这一整改经验推广至全区4A级及以上景区。

  

  三、调整的深层逻辑:服务升级与公益属性回归

  优化旅游环境:官方通报明确,调整的目的是“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旨在改善游客体验,提升景区服务满意度。

  体现公益属性:按照“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更好让利于民的原则”,景区计费模式从车辆通行占用资源的逻辑出发进行重构。车辆对道路和生态的损耗与车上人数无关,按车收费更符合公平原则,也鼓励拼车出行,降低自驾门槛。

  回应社会关切:这次调整是对长期存在争议的“人头费”问题的正面回应。此前按人头收费,单人自驾成本低但多人成本畸高,新规通过分档收费平衡了不同出行规模游客的利益,被看作是一次务实的治理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