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华山15岁少年硬刚40元景交车费,到稻城亚丁被曝截断省道强制收费,景区摆渡车变相强制消费问题再次引发全网热议,文旅部也已明确将这一乱象列为整治重点。
一、景区摆渡车为何总成“强制消费”?
物理隔离制造“唯一选项”:部分景区通过外迁游客中心、封闭步行通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等手段,强行切断游客自由进出景区的路径,使得乘坐收费摆渡车成为唯一选择。例如华山景区将停车场外迁7.5公里,下山路段禁止步行和社会车辆通行,游客只能购买40元景交车票;贵州大小井景区在外来车辆进村的乡道上设置闸机,游客只能换乘往返20元的观光车,单程仅约2公里。
公共道路“私有化”:部分景区甚至直接将国省道圈入景区管控范围。稻城亚丁被曝截断S462省道设卡,社会车辆禁行,游客必须购买120元摆渡车票才能进入核心区,仅此项收费年营收就超过1.2亿元。神农架景区也曾将G347国道划入管控,无门票车辆禁止通行。
门票受限后“二次创收”:由于门票价格受国家管控,部分景区将盈利重心转向摆渡车、索道等二次消费项目。摆渡车业务毛利率常维持在60%以上,成为不少景区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遇到强制摆渡车,游客如何维权?
固定证据,现场沟通:保留门票、车票、支付凭证、现场照片或视频,明确记录“步行通道被封”“社会车辆禁入”“价格未公示”等事实。可先向景区工作人员或负责人反映,要求其出示相关收费审批文件。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有权在知情前提下自主选择。
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若现场沟通无效,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投诉强制消费问题,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景区违规行为。对涉及封堵公共道路的情形,还可向交通运输部门(12328)举报。
通过文旅部门官方渠道监督:今年4月文旅部已明确将景区摆渡车问题列为重点整治领域,游客可通过“文旅部官网”“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地方文旅局官方渠道反映问题。华山少年维权事件曝光后,景区连夜增设公示牌,显示了舆论监督的有效性。
三、维权背后的法律依据与政策进展
法律明令禁止“强制收费”:根据《旅游法》,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另行收费项目须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变相涨价;《公路法》明确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监管层持续发力整治:文旅部在今年4月的发布会中点名通报了景区摆渡车线路设计不科学、价格不合理等问题,明确将摆渡车作为整治重点。稻城亚丁在被通报和舆论曝光后,已暂停违规收费并启动整改。
“西湖模式”提供借鉴思路:杭州西湖自2002年拆除围墙、成为首个免门票的5A级景区后,通过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带动周边餐饮住宿消费,反而实现了旅游总收入的大幅增长,为景区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提供了成功样本。
